• 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代理恒诚信工商财税问答社区

深圳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流程是什么?

匿名 |浏览4825次
检举|收藏|2020/08/26 09:37
全部回答(5)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退税申报系统--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处理--点击增加--录入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数据--保存。

    第二步:免退税明细申报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录入之后点审核。

    第三步: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项发票--审核。

    第四步: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一次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数据一次性检查。

    第五步:确认明细申报数据--点击增加--空白处数据会自动跳出,核对数据的正确性。

    第六步:免退税申报--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

    第七步:生成退税汇总数据申报,记住安装包的保存位置。

    第八步:登录电子税局--出口退税申报--把在退税申报系统导出来的安装包上传到电子税局--确认申报。

    以上是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于 2020/08/28 18:32
  • 您好,因出口退税流程较复杂,以下是出口退税平台的操作流程、备案流程、以及首次退税的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

    外贸企业备案流程.doc

    第一次退税系统数据录入流程.docx

    出口退税服务平台操作流程.docx


    回答于 2020/08/26 16:50
  • 您好!


    出口退税的条件: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且需要先开立银行基本账户---进出口经营权---办理外币账户。


    出口退税备案所需资及流程:导出电子数据和打印好纸质的备案文件,带上税盘或税务UKEY、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私章、 开户许可证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去退税局窗口办理备案即可, 生产企业要去所属税局,备好案后正常的做退税。

    回答于 2020/08/26 14:47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以下附件为操作流程以供您查阅。

    海关进出口退税软件操作说明.pdf


    回答于 2020/08/26 14:32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出口退税分为外贸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流程: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税局受理—审核—复审—核准—人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和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中的‘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流程: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各3份。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份。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份,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应报送《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电子数据。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到保税区内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6)出口发票。    (7)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应提供《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8)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9)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    ———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10)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视同自产货物,还应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11)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应补充提供分包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2)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还应提供商务部及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3)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供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加盖有免税品经营企业报关专用章;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国际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加盖免税店报关专用章,并应提供海关对免税店销售货物的核销证明。    (14)销售的中标机电产品,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企业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原件。    (15)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销售合同。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 税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备注栏” 中填写购货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和购货企业名称。    (16)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列明销售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的出口发票。    (17)生产并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 与航空公司签订的配餐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航空公司提供的配餐计划表(须注明航班号、起降城市等内容)。    国际航班乘务长签字的送货清单(须注明航空公司名称、航班号等内容)。    (18)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应提供:    ———修理修配船舶以外其他物品的提供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 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与境外单位、个人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维修工作单(对外修理修配飞机业务提供)。    ———申报修理修配船舶退(免) 税的,应提供在修理修配业务中使用零部件、原材料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 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中“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修理船舶或被修理船舶名称的,以被修理船舶作为出口货物。    ———为国外(地区) 企业的飞机(船舶) 提供航线维护(航次维修)的货物劳务,出口企业(维修企业) 申报退(免) 税时应将国外(地区)企业名称、航班号(船名)填写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第22栏“备注” 中,并补充提供与被维修的国外(地区)企业签订的维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出口发票,国外(地区)企业的航班机长或外轮船长签字确认的维修单据[须注明国外(地区)企业名称和航班号(船名)]。    (19)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9条第(4)项规定的生产企业,应在交通运输工具或机器设备自会计上作销售处理后,与其他出口货物劳务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收汇核销单号”栏中填写出口合同号),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    ———出口合同复印件(仅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仅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出口销售明细账复印件。    ——— 《先退税后核销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附表》及电子数据。    ———年度财务报表(年度结束后至4月30日前报送)。    ———收款凭证复印件(取得预付款的提供)。    (20)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应提供:    ——— 《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3份。    ———出口自用旧设备免退税申报正式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    (21)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还应提供:   ——— 《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22)研发机构购买国产设备,不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但应提供:    ——— 《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采购国产设备合同(研发机构提供)。    ———付款凭证(研发机构提供)。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回答于 2020/08/26 11:20
0人关注该问题
  • 网址:www.hcx123.com
  • 邮箱:1191669172@qq.com
  • 座机:0755-23318057
  • 免费热线:13528721154
  • Q Q:1191669172

扫一扫,了解更多

服务支持

13528721154

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仔路满京华艺峦大厦4座3楼、12楼整层

版权所有:深圳市恒诚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13031536号-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