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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司现在能在中国成立办事处吗?流程是怎么样?

匿名 |浏览9451次
检举|收藏|2018/11/21 08:56
全部回答(1)
  • 依据2014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关于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说明: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一、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目前受理申请的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提交文件。
    外国公司向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时,应当提交有关文件,主要包括所申请成立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还包括该外国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该外国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分支机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简历和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在我国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计划书、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对于请求批准的议事记录以及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
    对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主管机关应当在的规定期限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要依法审查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是否符合设立的条件。
    4.领取营业执照。
    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应当持有关证件到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二、其他涉及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属于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属于金融业、保险业的,报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属于海运业、海运代理商的,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属于航空运输业的,报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其它行业,按照业务性质,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主管委、部、局批准。

    5.外资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最好为中文版本,并写明“无不良记录”);

     6.外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之授权书;

    国内代表处成立流程

    1.代表处所在地工商注册登记,领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刻制印章(公章:用于公司事务;代表人章,财务章:用于银行印鉴,支票等);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国税、地税登记;

    5.银行开户许可证。


    回答于 2018/11/2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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